【詞語】: 警政 警的詞語 【解釋】: 1.有關警察方面的政務。 2.清代官署名。原屬民政部﹐為民治﹑警政﹑疆里﹑營繕﹑衛生五司之一。職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緒三十年隸屬巡警部﹐為警政﹑警法﹑警保﹑警學﹑警務五司之一。參閱《清史稿.職官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