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和的詞語 【拼音】: hépínggòngchǔwǔxiàngyuánzé 【解釋】: 簡稱五項原則。我國倡導的處理各國間相互關系的重要原則。1954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中首次提出。這些原則是:1.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2.互不侵犯;3.互不干涉內政;4.平等互利;5.和平共處。這五項原則在國際關系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承認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