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虎門條約 虎的詞語 【拼音】: hǔ mén tiáo yuē 【解釋】: 《南京條約》的補充。1843年10月英國強迫清政府在廣州虎門訂立(其中包括了同年7月在香港公布施行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共十六款。主要內容:給予英國以片面最惠國待遇;允許英國人在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租地建屋,永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