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鞍鋼憲法 鞍的詞語 【拼音】: ān ɡānɡ xiàn fǎ 【解釋】: 1960年3月毛澤東同志在對鞍山市委關于鞍山鋼鐵公司工作報告的批示中提出的辦社會主義企業的方針。它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政治掛帥,加強黨的領導,大搞群眾運動,實行兩參(干部參加集體勞動,工人參加企業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三結合(工人、干部和技術人員三結合),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