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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權郡孫承議歸宜春
宜春別駕鄉丈人,來假廬陵二千石。
虛舟無事鷗與游,良賈深藏客爭席。
諸公鞭樸立威名,公獨愛民如父兄。
諸公馭吏如束濕,公使人人得盡情。
人情居官若郵傳,假守攝丞尤自便。
憂念公家眉不開,誰能勤民廢寢膳。
贈行欲借筆如椽,公不肯留鼓催船。
歸到宜春問春事,斑斑筍竿蕨破拳。
廖侯為邦用詩禮,府中無事多燕喜。
看公談生面生春,更為鄉園蓺桃李。
【作者小傳】: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英宗治平進士。曾任地方官和國史編修官。在黨爭中,以修《神宗實錄》不實罪名被貶。最后死于西南貶所。
黃庭堅以詩文受知于蘇軾,為“蘇門四學士”之一,其詩宗法杜甫,并有“奪胎換骨”“點石成金”“無一字無來處”之論。風格奇硬拗澀。他開創了江西詩派,在兩宋詩壇影響很大。詞與秦觀齊名,少年時多做艷詞,晚年詞風接近蘇軾。
有《山谷集》,自選其詩文名《山谷精華錄》,詞集名《山谷琴趣外篇》(即《山谷詞》)。又擅長行,草書,為“宋四家”之一,書跡有《華嚴疏》《松風閣詩》及《廉頗藺相如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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