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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居士臥病遺米因贈人
了觀四大因。
根性何所有。
妄計茍不生。
是身孰休咎。
色聲何謂客。
陰界復誰守。
徒言蓮花目。
豈惡楊枝肘。
既飽香積飯。
不醉聲聞酒。
有無斷常見。
生滅幻夢受。
即病即實相。
趨空定狂走。
無有一法真。
無有一法垢。
居士素通達。
隨宜善抖擻。
床上無氈臥。
鎘中有粥否。
齋時不乞食。
定應空漱口。
聊持數斗米。
且救浮生取。
【作者小傳】:王維字摩詰,河東人。工書畫,與弟縉俱有俊才。開元九年,進士擢第,調太樂丞。坐累為濟州司倉參軍,歷右拾遺、監察御史、左補闕、庫部郎中,拜吏部郎中。天寶末,為給事中。安祿山陷兩都,維為賊所得,服藥陽喑,拘于菩提寺。祿山宴凝碧池,維潛賦詩悲悼,聞于行在。賊平,陷賊官三等定罪,特原之,責授太子中允,遷中庶子、中書舍人。復拜給事中,轉尚書右丞。維以詩名盛于開元、天寶間,寧薛諸王附馬豪貴之門,無不拂席迎之。得宋之問輞川別墅,山水絕勝,與道友裴迪,浮舟往來,彈琴賦詩,嘯詠終日。篤于奉佛,晚年長齋禪誦。一日,忽索筆作書數紙,別弟縉及平生親故,舍筆而卒。贈秘書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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