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fàn ér bù jiào
【解釋】: 犯:觸犯;校:計較。受到別人的觸犯或無禮也不計較。
【出處】: 《論語·泰伯》:“以能問與不能,以多問于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
【舉例造句】: 惠養民道:“犯而不校,何以罰為?”大家微笑,各自散去。 ★清·李綠園《歧路燈》第五十五回?
【拼音代碼】: febj
【近義詞】: 唾面自干
【反義詞】: 針鋒相對、以眼還眼
【歇后語】:
【燈謎】:
【用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指人大度
【英文】: be wronged but not to seek revenge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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